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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清真食品标志设计征集活动评审结果的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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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-15 21:16:1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根据《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真食品标志设计征集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清真食品标志设计征集工作办公室,于2011年9月26日至11月30日,面向国家民委所属文化事业单位及民族院校的工作人员和在校师生,开展了设计作品征集工作。  期间,共收到作品213幅,其中有一些作者冒充国家民委所属单位人员提交了作品,对于这些作品我们不予评审。最终,有175幅作品通过了资格审查。12月12日,征集工作办公室邀请各方面专家本着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对作品进行了评审,现将获奖作品在国家民委网站和中国民族报予以公示。
  一等奖作者:空缺。
  二等奖作者:民族文化宫蒋书婷,设计说明:标志以清真的中文、英文、阿拉伯文为设计元素,结合徽章的形式,增加了标志的权威性、专业性。整体形象简约、端庄、稳重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大连民族学院视觉传达工作室 宋吉星、于羚、栾明泽、乌凯。设计说明:标志的文字采用中文、英文和阿拉伯文。绿色作为标志的主题色调,象征着平和、安宁,作为认证标志具有较强的可识别性。



  三等奖作者:中央民族大学侯亚,设计说明:标志整体呈圆形;以绿色基调为主,图形呈现麦穗状,体现了食品的特性;图形呈现环状,表达“围绕、保护”的理念,体现了对于食品安全的要求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中央民族大学王伟,设计说明:采用两个圆组成的新月“图标”,将中、阿、英三种文字的“清真”字样嵌入其中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大连民族学院金青松。设计说明:整体以圆形为主体形象,朴素而能提高对清真食品的信赖感。文字使用中文、英文、阿拉伯文。标志中心部位利用花形图案,象征清真食品的新鲜、自然。
  公示期为2011年12月27至2012年1月2日。如果对评审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清真食品标志设计征集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,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逾期不再受理。
  联系电话:010-62881166转2210
  通信地址: 北京市海淀区黑山扈甲21号2号楼2210办公室,邮编100094。
  国家民委办公厅     
 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
  附:清真食品标志设计征集活动获奖作品及设计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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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-16 11:52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绿色为主色调  不错
发表于 2012-1-27 10:44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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