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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伊斯兰逻辑学】伊斯兰逻辑学的概念(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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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11-8 06:56:2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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穆罕默德·哈比卜·尔里米

     概念是从单词上显现。
     ①词及其意义的分类
     虚词(الحرف)是本身具有意义但不能独立存在和使用的,如:从,在里面,等词,它们有位置,有空间,但是不能独立存在。
     动词(الفحل),本身具有一定的意义且可以独立使用,又具有时间性,现在时,过去时,将来时,有完成式和进行式。
     名词(الايسم),具有指定的内容,与其他名词有区分的功能,具有其相应的外延和引申,这样的名词就称为“全称概念名词”,例如:الايسان,人类,特征概念。这个概念就包总了所有的人,不管是哪个人种的,只要是人就属于这个概念。还有一种名词称为“特称的概念名词”,如特指的人名、名称,如:عبدالله,زيد,سليمة这些名词是专指的具体的那个人的概念。
     词语里有的词语具有实有的指定内容,如果一个词语没有具体的指定的内容,他就不能形成概念,所以词语分为两种:a、本义词语(实用词,它有指定的一部分实有的范围);b、非本义词语(它是属于含糊词,如:若干,多少,许多,少量)。

     本义词语分为两种:a、词组——表达一个具体的意义。b、单词(分为三种:虚词,动词,名词)
     名词在逻辑学里又分为两种:a、普通名词(بشر),专指某一物体的名称,是专指的概念。b、特称名词,它具有特称的概念,以通称指定一个群体的,一系列事物的词语。c、专有名词,属于名称、人名的,个体的名称等。
     “全称概念词语”与“特称概念词语”可以互相包容,从而形成了逻辑关系。如人名是指具体的人,“人类”是指所有的人,此时“人”就是主词,“人”就成为了“全称”概念,包括了所有的人在其中。因为所指定的人名和人类两个特称词语就组成了一个句子,这个句子就由人名和人类这两个“特称”概念词语组成,比如:“哈桑是人类的一员”;“人类中有个叫哈桑的人”。即:“具有人名的人属于人类一员”和“人类中有个具有人名的人”相互包容,(泛指的人类和特指的个人,都属于人类的人),这是“概念”的第一个判断。

     ②“全称名词”具有:类、种、属的概念
     在任何时候,类大于种,种大于属,认识了这点就清楚了。在词语里也一样,凡尔乃和买而凡力的关系就是主谓的关系,在位置上有主宾的关系或者上下位的关系,从而在概念里就有了轻重缓急,即判断是以哪个概念做标准就清楚了,也就是居于谓语的和下位的不能替代主语和上位的部分。比如真主的尊名和德性属于主位,上位,任何一个比拟任何一个借喻只要不符合它都不能拿来代替它更变它,这就是逻辑判断的第二个概念。

     类、种、属——的区分是正确的思维的反映,客观反映了事物本质和特征,组成了正确的上下关系,正确的排序关系,概念的思维模式都是具有轻重缓急的地位,所以任何时候不能把类、种、属颠倒!
     人类,人属于人类,人具有尔盖里,尔盖里属于人的一个特性,这三个概念不能颠倒混淆。
     “全称名词”如果具有全称的概念,它就是分类、类别的概念。如表述动物(الحيوان),如人类(الايسان),这就是“类”,此时就是以“全称名词”而表述。
从表面上看有些是“种”的概念。比如活物,它有种数的分别如动物和植物,这就是全称名词关于“种”的概念。
     如:理性(الناطق),是以“全称名词”所表述,就是“属”的概念,它是专属于人类特有的,若属于人类就一定有理性,若无理性他就不是人类。按照伊斯兰逻辑学如果一个人没有理性就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,称为衣冠禽兽。虽然是人的身体,但他的行为等各方面和动物无分别,是一个类别的。

     这就是在逻辑判断里,从语言显现方面从思维方面做了轻重缓急、上位下位、主语谓语的一种排列。
     凡是以上具有“全称概念”的词语,如泛指动物的是表述活物中的一类,“类”的本质属性概念就是“普通偶性”;“种”的本质属性概念就是“特殊偶性”,如人类所具有的笑,人具有理智(عقل),具有理性(الباطق),这些都属于人的属性。

     ③全称概念词语怎样来分类
     “类”包括了所有不同的若干个实体;人类,不管你是什么肤色的人种全部包括在里面,它是一个群体的实体。
     “种”包括在实体统一的中间存在的若干子模块或者其间存在的特性;
     “属”包括在“种”里面,在“种”里的若干依存的分子,子模块。如人类,他具有理智具有理性,能够言语,这些都属于人类的属性问题。
     解释:“类”比如动物是活物;“种”比如人类属于活物;“属”比如人类依存的笑,理性语言,理智。就是说,“类”概念包容“种”的概念,“属”概念是“种”概念的“分种”,“种”有完整的本质是属于“类”的概念里面。“类”在概念里面是个整体,分下来的“种”“数”是属于下面的分枝、存在、附属。

    人属于“活物”,人有理性、能言语、会笑、有理智属于人类具有的特性;具有“类”所有的活物是“种”概念的局部,指人类具有许多内涵,德性特性只属人类独有其他物种没有的,包含若干分子,成分,都包含在人的群体之中。
     “类”指:动物活物,概念的局部“种”包括了人和动物,马,驴,野兽等都包括在活物之中。若认为人是动物,那么以上活物全归动物;若认为人是真主特造的一种生物,那么以上动物全归活物。
     “属”指:理性的语言里,是“类”的概念中区分出“种”的概念,“种”的概念里区分出“属”,“种”属于“类”的局部,“属”是最下位的局部。
普通偶性——凡是活着的动物是具有生命的动物,如能运动是“类”的区分概念,即动物活物的本质属性,是有生命还是无生命。如果有生命而能运动就是动物,有生命而不能运动就是植物,它们的区分点就在运动和有生命这两个要素里。
     “特殊偶性”,是指“种”的方面,如人类具有的特有属性,如笑,理性语言,理智,理性。这是人类专有的,是属于人类的“属”范围。

     ④关于概念关系,即多概念的语词问题
     逻辑关系就在概念关系多概念语词中体现。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的存在和显示的现象都有一定的关系,有一定的特征,反映“存在”的这些客观现象,它有一定的概念,也有一定的相互关系。概念的“有”或“存在”,和表达它的语词是相依存的,就是有了这个客观存在之后,他才有表述这个客观存在的相应的语词。这些词语就形成了概念,这样概念就产生了,所以概念的“有”和“存在”是证明了客观存在的东西和它是相依相存的,即概念的产生和存在必须要借助于客观存在的具体物体,否则没有的东西怎么去安它的名称?没有这个东西,就没有这个名字,没有那么一些事物的经过情况的话,没有客观的事实,没有客观的事物怎么去安它的概念的语词?就是语言的形成在思维逻辑上为概念打下了基础。
     “概念”就是语词的思想内容,通称为词语。多概念的词语是指一些凡疑难的并列共存的关系的概念。比如说对“有”“存在”的辩证问题,依存存在的问题(甲存,乙必存在)。这些问题在多义里面就属于逻辑的关键。怎么解释呢?每一个穆民应该坚守持在“有”的宇宙观,对于科学发展的问题和判断的问题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。它的方法论和逻辑判断的问题必须建立在“有”的逻辑概念里。
     “有”的逻辑概念是:“本来当有”先于“本来可有”。本来可有是第二个范畴。物质是被造,所有的“被造的物质”都具有“偶性的有”,即不是常年存在,只是某一时间出现的现象“偶性的有”。所以在伊斯兰逻辑学里首先是肯定“有”。

     解释:
     “本来当有”是指真主无始无终绝对的存在,必有的存在,除此之外是可能的存在。
     “本来可有”是指一切被造有始有终的可能的存在,一切可能的存在都是有始有终,可能存在的就可能朽灭,可以“存在”的就可以朽灭。人们认为不存在的东西可能在客观里就存在,比如一些星球没被人类发现之前人们就否认存在此星球,当发现了这个星球以后,就证明的确有这个星球存在。在地球没被人类认识到是圆的之前人们都否认这个说法,所以在伊斯兰哲学逻辑学的宇宙观中都是从“有“的这方面给予肯定!这个星球没有被发现我们不说它没有,可能有,不是绝对有。
     一切被造都是“本来可有的”,有始的有终的,有了可能存在的态度那么就有了成为真正存在的可能,成为真正的事实。所以在逻辑学里要重视证明“本来当有”;“本来可有”;有些事情它属于偶性,它的存在是可以存在,过后就会消灭,有些事情只是一时的存在,过后就消灭;这些都是“偶性”的东西,知道这三方面就认识了伊斯兰教逻辑学里的一个关键的原则。
     一切被造属于“本来可有”,它都是有始有终的。“偶性”是指所有被造的这些事物,在一定的条件下偶然的出现的东西。比如大到宇宙、星球,小到分子原子,人类的社会生产、生活、一些科学研究、实验都是物质的“本性”的研究,都是对“暂存的偶性”的事物的研究。特别是有一些事物都是暂时,它非本质的特性出现是在偶性的情况下显现的,有些事情时间过了就不存在了。事情已经过了,但是有这个事情,只是现在已经不存在了。这些偶性的实体存在的问题,他的变化的状态的问题,在认识事物的偶性上我们都认为他是存在的。有“本来当有”的存在,才有“本来可有”的存在,物质的存在才有偶性存在。这样就建立了伊斯兰哲学的概念。
发表于 2017-11-8 07:10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“本来当有”是指真主无始无终绝对的存在,必有的存在,除此之外是可能的存在。
显现了真主的大能。
发表于 2017-11-8 09:03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些基本概念是我们理解教义的基础
发表于 2017-11-8 09:11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理解伊斯兰中的逻辑学应该首先明白很多基本词汇的概念,很多研究伊斯兰的人,因为对很多词汇的把握不准确,造成很多学术上的混乱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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